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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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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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雷电灾害是世界气象组织公布的最严重的10种自然灾害之一;我市是雷暴天气频繁地区,年平均雷暴日数多达78天,雷电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。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电子电器设备的普及使用,雷害呈逐年增加趋势,防雷减灾工作越显重要,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普遍关心。
    为切实搞好防雷减灾工作,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市编委1989年批准成立了江门市防雷设施检测所,科级事业单位,隶属气象局领导,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。
    江门市防雷检测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防雷减灾办法》、《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》、《江门市建筑物防雷设施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负责组织、管理全市的防雷减灾工作: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报建,图纸审核,施工质量监督,竣工验收,发放防雷合格证;一、二、三类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;防雷设计、施工资质、资格的评审和管理;雷电灾害调查、鉴定,出具雷电灾害报告和证明;开展雷电环境安全生产评价。

 
 

    

 
 

  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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