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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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江门市气象局窗口办事指南
 
  一、业务范围
    1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的审批。
    2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升放资质的审批。
    3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建(构)筑物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、防雷工程分段检测、竣工验收;易燃易爆场所及旧建筑物的定期安全检测;防雷设施合格证的核发;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。
    4、气象灾害的评估认定。
    5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,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。
    6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审批、核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第371号令)、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》、《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》。

三、办事承诺制度
    1、审批施放系留气球作业2个工作日内办妥;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。
    2、防雷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,大型项目(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)或易燃易爆场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    3、有关气象灾害的认定,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联系地址及电话
江门市迎宾东路174-186号市政府行政总汇气象局窗口、3291051
江门市星云路8号群星管理区棋子山江门市气象局执法办、3283909
网 址: www.jmqx.gov.cn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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